发布单位: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4-08-18
生效日期:2004-08-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各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应用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通函[2004]63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国家局决定《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于9月1日起正式使用。过渡期为两个月,在此期间企业可选择电子申请与书面申请任一种方式。11月1日起,除特殊原因外,总局将不再接受书面申请。
2、电子密钥:电子密钥匙登录系统的必要条件。各分支机构尚未申领电子密钥的核销人员请及时与总局信息中心联系;尚未申领电子密钥的企业申报人员请及时与信成通公司联系以获得电子密钥。此项工作要在9月1日前完成。
3、培训和应用:为方便业务人员、企业申报人员的学习,国家局设立了培训网址:业务人员: http://10.10.8.123/capq 企业申报人员: http://210.82.83.198/capqweb和应用网址:业务人员:http://10.10.101.63/企业申报访问internet网址: http://www.itownet.cn 或使用企业端软件方式。
请各单位将上述与企业有关的信息及时传达给本辖区内有关企业。
200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