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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罐头中防腐剂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卫监督函[2004]74号)
2010-09-03 09:05  点击:2562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监督函[2004]74号
发布日期:2004-04-01
生效日期:2004-04-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暂无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请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报告》(中罐协2004[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食品添加剂使用量不是指终产品中的残留量。在检验和判定罐头产品的食品添加剂指标时,应结合配料表各成份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和使用量进行综合判定。
 
  我部目前正组织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你协会意见将予以考虑。
 
  专此函复。
 
  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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