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对月饼、食品馅料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卫监督食一便函[2008]129号)
2010-09-03 08:43  点击:4425
发布单位:卫生部监督局
发布文号:卫监督食一便函[2008]129号
发布日期:2008-07-22
生效日期:2008-07-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中国商业联合会:

  你会转来的“关于月饼、食品馅料如何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相关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以糖、面粉等为原料制作食品馅料过程中,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食品馅料中二氧化硫、苯甲酸等检出问题,应按照该标准的带入原则进行判定。

  特此复函。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卫生部关于对固体饮料中使用胭脂红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6〕394号)
上一篇:卫生部关于成立卫生部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卫政法发〔2010〕7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