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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瓜子中掺加矿物油违法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2000〕466号)
2010-08-16 14:10  点击:1993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卫法监发〔2000〕466号
发布日期:暂无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4-01-29
备注: 废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五批委文件的决定 (国卫办发〔2024〕3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查处在瓜子中掺加矿物油违法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紧急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白油(矿物油)用于瓜子加工,超出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的使用范围,其加工而成的含矿物油的瓜子,属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

  此复。

  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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