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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茶籽油和南瓜籽油管理问题的函(卫办监督函〔2008〕35号)
2010-08-16 13:46  点击:4462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08〕35号
发布日期:2008-01-21
生效日期:2008-0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http://www.ahwst.gov.cn/chn201012011150591/article.jsp?articleId=900250

云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绿茶籽油、南瓜籽油”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管理的紧急请示》(云卫发〔2007〕976号)收悉。经研究并报部领导同意,现将意见函告如下:

来文缺乏绿茶籽油、南瓜籽油食用安全证明资料及产品质量规格标准、产品成分分析、生产工艺等背景资料,不能确定其管理方式。请按照新资源食品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经科学评价后确定绿茶籽油、南瓜籽油是否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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