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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糕点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263号)
2010-08-11 16:03  点击:11368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监督函[2009]263号
发布日期:2009-06-16
生效日期:2009-06-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糕点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卫〔2009〕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所附食品分类系统(表F.1)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仅适用于GB2760。对于难以明确界定归入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糕点类别(07.02)或粮食和粮食制品类别(06.0)的产品,可由行业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归属类别。

  《糕点术语》(GB/T12140—2007)中各类糕点可参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糕点类别(07.02)使用食品添加剂。

  此复。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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