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
发布日期:2006-06-27
生效日期:2006-06-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通用基础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对边销茶的监管,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用茶安全,总局对《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订,重点明确了对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同时,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和修改情况,总局组织对肉制品、黄酒和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改,并以细则修改单的形式发布。
现将《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肉制品、黄酒、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修改单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 1.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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