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质检办食监函[2010年]238号
发布日期:2010-03-17
生效日期:2010-03-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卫生部研究,淀粉生产中使用硫磺,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硫磺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硫磺。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淀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硫磺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卫生部研究,淀粉生产中使用硫磺,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硫磺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硫磺。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