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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波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要点(甬检动[2010]79号)
2010-07-26 08:06  点击:2220
发布单位:宁波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甬检动[2010]79号
发布日期:2010-03-24
生效日期: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备注:  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   --------------------------------------------------------------------------------   现将《2010年宁波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10年宁波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宁波局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食品、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质量、凝合、服务”三个基本要求,以加快检验检疫管理模式转型为主导,以创新监管工作机制为手段,提高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地方开放型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提升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质量

  1.推进完善检政齐抓共管、各部门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农林、海洋渔业等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和配合。紧紧抓住企业,发挥企业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作用。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

  2.加强管理部门相互之间以及与执行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研究制订宁波地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举措,了解和掌握检验与监管工作动态,及时研讨与解决检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开展工作质量检查,试行业务绩效评估机制。对业务执行机构文件规范执行情况、日常检验检疫和企业监管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转变重检验、轻监管的思想,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根据相关单位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业务实施情况,量化业务绩效指标,进行专项工作的业务检查,评比业务工作质量,评估业务绩效,促进工作质量全面提高。

  4.依法行政,加强对食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在职责职权范围内着力做好对从事进出口食品检测机构管理,通过资质认定、能力比对、监督抽查等手段,规范其检测行为,防范道德风险。

  二、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保障国门安全

  5.狠抓动植物疫情截获率和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既要继续保持进境高风险植物产品较高的疫情检出率,又要在动物产品、废纸、运输工具、旅检、集装箱等方面的疫情检出率有质和量的增加。

  6.规范高风险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行为。要加强对进口食品农产品尤其是高风险的重点敏感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

  7.完善检疫处理监管制度。对经检验检疫发现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进口食品农产品,要严格依法进行无害化、退回或销毁处理。加强对动植物检疫处理和有毒有害物质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和监管力度,防止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从宁波口岸传入传出。

  8.强化入境旅客携带物查验制度。加强对入境旅客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强与海关、民航等部门合作,丰富旅检查验手段,提高把关能力。

  9.对进口食品农产品继续开展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监测。继续做好进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实施方案,确保监控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不断探索、提高对疫病疫情监控以及妥善处理疫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完善舞毒蛾的监控和防治体系,继续推动舞毒蛾宁波无疫港建设。

  三、完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10.做好出口农产品疫病和残留物质监控工作。加强风险管理,增强检验检疫把关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通关速度。

  11.进一步加强宁波地区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总局文件要求并结合宁波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企业分类管理、企业备案和培训等工作规范。

  12.持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根据宁波市政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定出相关配套方案,并根据方案部署开展各阶段专项整顿工作。

  13.预防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系统性风险。组织开展检验检疫人员深入一线驻厂调研,挖掘行业“潜规则”,预防出口食品的系统性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产品整治工作,严格监控高风险产品和企业,确保出口食品安全。

  1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结合今年各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对重点企业的飞行检查工作,从全局抽调专家人员,采用交叉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按季度分别对重点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积极消除企业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检查工作有效性。

  四、探索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15.建立运行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机制。以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模式研究为基础,建立统一数据模型,科学评估各类风险因子,确定出口食品农产品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抽检比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验放速度,提高工作有效性。

  16.推广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区域化管理。严格执行基地备案和监管要求,保持“区域化”管理基地的精品路线和行业示范作用。根据不同情况对备案基地实施分类管理,使管理好、质量优的“区域化”基地得到更多的检验检疫优惠措施。

  17.不断完善进口食品农产品可追溯机制。进一步做好进口食品农产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工作,督查进货验收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掌握食品农产品的进货验收和进出流向情况,并做实战演练。

  18.建立健全进口食品检验监管机制。在已经试行的进口葡萄酒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部分进口食品逐步推行风险管理模式。

  19.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信息收集网络,收集整理风险预警信息,认真贯彻落实质检总局风险预警措施及快速反应措施。组织开展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加强我局进出境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管理工作。

  20.强化诚信管理机制,促进进出口食品企业合法经营。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进口食品经营企业诚信管理机制,依据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实行分类管理。

  五、服务“三农”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1.加快进境农产品检疫审批的初审和检验检疫通检速度,促进资源型农产品进口。要抓住关键监管环节,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指导和监管,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出口。落实出口农产品减免检验检疫费政策,稳步推进出口农产品免验工作,体现检验检疫部门服务能力。

  22.典型引路,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辖区食品种类和企业情况,选择确立一批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优秀企业,在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采取减少监督抽查频率、实施口岸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扶持企业发展。推进对出口活鱼、茶叶、苗木等典型区域的基地区域化管理建设。对食品接触材料、含乳制品等典型产品,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23.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帮扶企业。运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帮助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利用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跟踪报告和深入研究,帮助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把关水平

  24.加强进出口食品检测能力建设。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产生的检测需求或亟待解决的相关技术、工作问题,利用仪器设备和人才优势,选准研发目标,加强检测技术研究的针对性,通过对相关业务部门在检测技术研究方面需求的征集,形成今年食品检测技术研究的工作重点及工作计划,集中精力进行研发,提升研发的质量和时效性,全面提升技术把关能力。

  25.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针对目前动植检业务流程管理等信息化建设与加快业务改革发展不适应、一定程度上制约把关服务水平提高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找出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动植检信息化管理平台。

  26.进一步推进岗位能力认定工作。分阶段完成对进出境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人员岗位能力认定工作,建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岗位准入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检验检疫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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