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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
2010-07-13 09:22  点击:351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
发布日期:2008-06-23
生效日期:2008-06-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10-09-01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通用基础
备注:暂无

【食品伙伴网注】:本法规已废止,详情请查看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总局2010年第81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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