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
2010-05-26 14:13  点击:4241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食〔2010〕25号
发布日期:2010-03-18
生效日期:2010-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加工“地沟油”。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请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应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请于4月底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国家部委餐饮相关的法规汇总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关于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6号)
上一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187号)(含标准文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