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013?7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河南省药监局、财政厅<河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 >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div>
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宣布《关于印?lt;关于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指导意?gt;的通知》等1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div>
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确认《关于印?lt;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管理办?gt;(试行)的通知》等4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div>
以上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1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div>
各省辖市及县(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