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拟修订《宁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食品生产处,邮编:750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nxspscc@163.com;
3.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951-5672235
附件:《宁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