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鼓励举报深圳市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坚决维护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及《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国粮执法规〔2023〕144号)《广东省省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粤粮规〔2024〕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深圳市市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2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21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处(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88125723。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lswzcb@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市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深圳市市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