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提高碳排放核查数据质量,加快完善碳排放核查机构及核查活动管理制度,我局进一步修改了《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件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许天琦、李雪梅;联系电话:88521362、88521678;电子邮箱:cqtpfgl@qq.com。
附件: 1.《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