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建议的函 (陕市监函〔2024〕64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建议的函 (陕市监函〔2024〕64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30 17:26:37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制度法规,适应行业发展新需求,省局决定对《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现就《条例》修订工作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函〔2024〕644号
发布日期 2024-09-30 截止日期 2024-10-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陕西
备注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制度法规,适应行业发展新需求,省局决定对《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现就《条例》修订工作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一、修订背景与目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07年制定的《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部分称谓、条款已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使用,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行业发展需求,为使《条例》更加具备时代特征,优化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运行、监督管理、资质认定、建设发展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解决新出现的各类问题,将应通过《条例》修订为检验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加符合地方实际,更加规范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征求意见建议内容

征集意见建议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一)《条例》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消费者和个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评价;

(三)依据《条例》调查处理的检验检测违法违法时的法律适用是否存在问题,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四)法律概念的界定、法律责任的调整、称谓的变更、新增条款的设定、现有条款的修改与完善等。

三、提交的方式与时间

请各单位将相关意见建议于2024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通过信函寄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管处(通信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邮政编码:710021,联系电话:029-86138596,请在信封上注明“《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修订意见”字样)。

附件: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俞海源,联系电话:029-86138596,邮箱:4825080@qq.com)

   附件: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docx

 地区: 陕西 
 标签: 市场监督 检验 检验检测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