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市局政策文件的相关清理工作,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njscjgjfgc@163.com
2.联系方式:025-84648547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草案)》.docx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决定(草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经对本局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对部分政策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培育建设标准化教学示范点的通知(宁市监标〔2023〕131号)
2.关于印发南京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宁知〔2021〕40号)
3.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通知(宁市监审〔2021〕263号)
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企业登记管辖权的通知(宁市监审〔2022〕3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