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宽严相济、情理相融的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9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qdgsfgc@qd.shandong.cn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3号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266071
附件: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