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们研究修订形成了《福建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1.传真方式:0591-587553821。
2.电子邮件方式:fjslcjaqccykjc@163.com。
3.信函邮寄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邮政编码350001。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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