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7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征集相关部门清理意见后,组织起草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市政府研究审议。请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通过来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银川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51-688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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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9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一、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银政发〔2013〕179号)
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79号)
三、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18号)
四、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银政发〔2016〕71号)
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17〕66号)
六、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银川市主食厨房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0〕8号)
七、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银政发〔2004〕149号)
八、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储备商品管理办法储备肉管理办法应急商品数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1〕211号)
九、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13〕211号)
十、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发〔2014〕33号)
十一、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互联网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71号)
十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民营企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7〕96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