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8月22日前反馈。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cjg202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邮寄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邮政编码:530022,并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