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8 09:01:2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现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5 截止日期 2024-08-0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西藏
备注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现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建议寄送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司法厅。(请在邮件上注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意见建议--立法二处(收)”字样);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891-6285402;

附件: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DOC

 地区: 西藏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2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