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粤市监规字[20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1月到期。根据地方规范性文件修订有关要求,结合国家和省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最新要求,以及制度实施过程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7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寄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邮编:5106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dsjj_yangxinying@gd.gov.cn;
三、通过本公告下方的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
附件: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修订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