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1 09:02:07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4
核心提示:为规范我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行为,简化登记手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截止日期 2024-07-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黑龙江
备注  

为规范我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行为,简化登记手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4年7月30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cjdjc2022 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邮编:150036)

   附件1.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doc

   附件2.关于《黑龙江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经营 登记 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经营主体 登记管理 注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