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7月21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电子邮箱:yingjichu qd.shandong.cn
2.通信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83号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协调管理处;邮政编码:266000。
附件: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