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16569913@qq.com,邮件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邮编:401147)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3-67890761。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