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我厅起草了《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向我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hbsnytfgc@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行政裁量权意见”。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 1.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修订稿).doc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