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规定,海南省商务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废止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2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于6月23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nswtfg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2楼海南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227室,联系方式:0898-65342723,邮编:570203,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附件2: 海南省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 海南省新设立企业和机构小客车 指标申请办法(试行).pdf
附件4: 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pdf
海南省商务厅
2024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