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实行道路运输动物入渝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7月12日(周五)前反馈“修改意见表”电子件至邮箱89016185@163.com,或邮寄纸质件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兽医处收(邮编:401121,请在信封上注明“指定通道”字样),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2.关于实行道路运输动物入渝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3.《关于实行道路运输动物入渝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x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