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6-11 16:34:04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332
核心提示: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编制形成《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截止日期 2024-07-0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上海
备注  

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编制形成《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

联系人:王大为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电话:(021)23117310

邮箱:wangdawei30@126.com

附件:   1.《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7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污染源 设施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