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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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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6-07 04:24:53 来源9a href="http://xm.shandong.gov.cn/art/2024/6/7/art_101445_1033688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50
核心提示: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畜牧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div>
发布单位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截止日期 2024-07-08
有效性状?/th> 地区 山东
备注

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9960.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659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0317.html">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侊/a>》〉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9257.html">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畜牧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9/p>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sxmsyjdwc@shandong.cn、/p>

2.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处(邮编250014),请在信封上注?ldquo;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评估意见建议、/p>

3.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电话?531-51788876(工作日),传真?531-51788800(传真请注明动物卫生处收)、/p>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024??日、/p>

附件?nbsp;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a>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4???/p>

地区9/font> 山东
标签9/font> 评估 动物防疫 畜牧 畜牧?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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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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