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工作,省林草局起草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意见或建议请注明“收容救护管理细则建言献策”字样(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联系电话:0871-65011448,电子邮箱bhcdzwz_217@163.com)。
附件: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