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明确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合法、公正、高效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圳市司法局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6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楼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收案窗口(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xzfyc@sf.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