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帮助、促进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合起草了《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或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319室
邮编:200030
电子邮件地址:zfjdcailiao@163.com
咨询电话:021-2402222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附件: 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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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