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28号),市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cqajjwhc@163.com)反馈意见及建议,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徐玲,张圣菊;联系电话:023-6752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