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主体信用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杭州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传真、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1005室,邮编:310026)。
联系电话:057185256999,传真:057185256900
电子邮箱:562917761@qq.com
附件: 1.杭州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杭州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说明.doc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