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5月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省司法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591413。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ftlfec@126.com。
江苏省司法厅
2024年04月08日
附件1: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