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生态环境厅起草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修正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024??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9/p>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38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57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ldquo;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rdquo;字样、/p>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fsczqyj@163.com、/p>
附件?.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修正草案送审稿)
2.起草说明
海南省司法厅
2024??5?/p>
附件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