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作为绿色制造实施主体的作用,凝聚形成推动绿色制造的合力,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筑牢新型工业化的生态底色。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要求,现就《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6室,联系电话:0755-88100117(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yzhlydlc@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编制说明
(联系人:谢倩旎,电话:0755-8810011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