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国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更好的服务广大出口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9/p>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系统提出意见、/p>
二、电子邮件:zhangyuhua@customs.gov.cn、/p>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p>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024??日、/p>
附件9/p>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docx
海关总署
202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