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品牌建设,规范“蒙”字标认证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认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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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认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蒙”字标认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