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便捷经营主体依法、有序退出,我局起草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20707258@qq.com,邮件标题注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一式两份)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3楼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编:200032),并在信封上注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的意见》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