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部组织对〉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3967.html">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就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p>
2.电子邮箱:yjbzfs@163.com、/p>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023?2?日、/p>
附件?nbsp;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前后对照表.doc
应急管理部政法号/p>
2023?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