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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 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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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9-27 11:32:40 来源9a href="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hdpt/dczj/202309/t20230926_6417207.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60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div>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7 截止日期 2023-10-27
有效性状?/th> 地区 天津
备注

为落实我市营商环境创新重点任务,推动构建京津冀三地信用信息标准一体化和信用监管协同机制,防范市场交易风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逐步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p>

意见反馈渠道9/p>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jgxyjgc@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对《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字样、/p>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河北区民主?8号市市场监管委信用监管处(邮政编?00010),并在信封上注?ldquo;对《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字样、/p>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7日至10?7日、/p>

附件: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

2023??6?/p>

附件9/p>

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地区9/font>天津
标签9/font> 细则 市场主体 市场监督 经营主体 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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