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市监法规字?021?3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ldquo;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0日、/p>
?nbsp; 箱:scjgfg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邮编250014
附件?nbsp;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