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管理,规范全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依据新修订的〉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6599.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9257.html">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我局组织起草了《新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吸纳各地(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9/p>
一、通过信函方式(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08号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防疫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p>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zzqfzb@163.com
附件9/p>
新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a>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2023??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