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农办通〔2022〕22号)有关要求,加快提升云南省奶业竞争力,推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起草了《云南省推进奶业振兴六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0日。联系人及电话:张帅,0871-65749524,邮箱:ynsnynctxmsyc@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邮编:650224。
附件:云南省推进奶业振兴六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21日
云南省推进奶业振兴六条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一、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对奶牛养殖企业(合作社)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种用标准的荷斯坦、娟姗纯种母牛一批次超过50头的,每头奖补2000元,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从省外引进符合布鲁氏菌病防疫要求的荷斯坦牛、娟珊牛,一批次超过50头的,每头奖补20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饲草料产业发展。对奶牛养殖企业(合作社)年收贮优质青贮饲料(全株玉米、苜蓿、燕麦、小黑麦)1500吨以上的每吨补贴60元。对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专业饲草收贮加工企业年收贮加工100吨以上的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秸秆的,每吨补助35元。
三、支持奶源基地建设。对2023年至2025年,年度牛奶产量同比增幅排名全省前3位的县(市、区),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龙头企业新建存栏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荷斯坦奶牛、娟姗牛养殖场的,正常运营后按照每个栏位2000元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四、支持两病净化场创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对通过布病、牛结核病等疫病省级净化创建场评估的奶牛场奖励20万元,通过省级净化场评估的奶牛养殖场奖励30万元,通过国家级净化场或国家级无疫小区评估的奶牛养殖场奖励50万元。
五、支持绿色有机产品。对首次通过GLOBAL GAP认证(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认证)的奶牛养殖场,给予5万元奖励,对取得国家奶业科技创新联盟“优质乳工程示范牧场”认证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乳制品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强化金融政策保障。支持州(市)、县(市、区)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县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整合资金、沪滇协作资金与龙头企业合作建设牧场,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助力奶牛产业发展。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建设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和加工项目。参照重点产业相关政策,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和活体抵押等方面支持奶牛产业发展。鼓励将奶牛产业纳入全省肉牛产业基金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