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政策红利,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018?7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9/p>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p>
二、电子邮件:yangxiaotong@customs.gov.cn、/p>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稽查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建?rdquo;、/p>
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023??9日、/p>
《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docx
海关总署
2023??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