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20693.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专用标识范围(第一批),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dongguanchu8423@163.com
二、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动管处(邮编?00714(/p>
三、联系电话:010-84238892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023??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