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我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ufelty@163.com,联系人:李拓宇,联系电话:024-96315-1-1302。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
附件: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doc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